问题 | 知识产权法法律特征 |
释义 |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国外可以用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国外是否可以用,要看是否在该国家进行了注册登记,这个是有地域限制性的,在我国的和其他国家的著作权的相应法律规定不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著作权的国际化与地域性是不矛盾的。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地域性特点,是指在一个国家依法授予的权利,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包括哪些呢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包括地域性,包括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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