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同的保险类型,不能互相替代。重疾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时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而医疗保险则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另外,重疾险在被保险人罹患特定疾病后,会一次性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而医疗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拖延或者无故拒绝给付保险金。” 3.《保险法》第八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法律、行政法规、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