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免除风险的范围 |
释义 |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损失原因的免除)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风险免除主要包括: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品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七)非被保险人直接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损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损、锈蚀、故障,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等。 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一、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损险的赔偿范围,除了以下十几种保险期内不赔予赔偿的,其他都赔。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二、车辆损失险包括自燃吗 车辆损失险不包括自燃。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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