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申请办理车牌利弊 |
释义 | 律师分析: 优点: 以公司名义买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加轻松地获得当地的车牌指标,其次还能够节约大笔购车成本,由于车主作为纳税人,以公司名义买车4S店开的销售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另外车辆也能为个人经营的公司合理避税。 缺点: 如果单纯是为了车牌指标而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话,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企业营业执照是需要年审的,只有通过年审才能有代码证,办理车管手续均需要有代码证,所以车主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处理相关手续,到头来所需的花费开销并不低。此外,由于公司车辆税费要高于个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依2%(大约)征收,企业所得税会按售价减折余价值后的差额补缴,所以当车辆日后需要过户的时候,车主还需要补缴一笔数额较大的差价。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