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企业法人发生变更,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 二、提供资料: 1、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 3、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 件; 4、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预留非法人私章时); 5、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时); 6、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一式3联); 7、董事会决议正本或单位证明; 8、 营业执照 正副本(变更后); 9、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 10、税务登记证(变更后); 11、法人身份证件; 12、开户许可证。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