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步车国家不许生产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学步车这个说法其实是不规范的,它并不能锻炼到宝宝出行走所需的力量以及应有的动作,因为宝宝要学会走,必须先学会爬和坐,锻炼四肢、胸腹背部的肌肉,才能为站立和行走打下基础,将宝宝固定在学步车中的话,让孩子全身的力量都依靠在车上,会让宝宝失去大量运动锻炼的机会的。 2、学步车本身就较轻,再加上车轮比较灵活,而孩子平衡能力差、腿部肌肉不够强壮,很容易出现翻车的现象。 3、学步车的两腿间里面有条较宽的带子,会让孩子的腿弯曲变形形成o型腿的。 4、学步车的滑行速度也是很快的,一旦宝宝碰倒热水瓶或者楼梯间,那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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