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3.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学生父母身份证 5.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亲家庭必须提供单亲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等 7.享受优惠政策的需提供详细优惠政策材料,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需提供特殊原因详细材料 法律依据:《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前言 本规范定义了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中涉及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级、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主管单位信息、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和学生信息等。以促进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本规范建立了主管单位信息模型、学校信息模型、班级信息模型和学生信息模型,并且规定了这些信息模型中数据的多值性、约束性和数据类型等属性。本规范没有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进行定义。本规范遵照《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结合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