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
释义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添加共有人。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两个或者多个人共同拥有这个房产,购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同时再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一、在父亲的集资房加儿女为产权共有人 可以。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也就是说买房写多个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房产证上所有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房产证是一房一证的,它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前者是红色,只有1人所有。后者是绿色,一人一本,可以归多人所有。 二、房产证复印件能不能做抵押 房产证复印件不能抵押。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所以,单凭房产证复印件是不可以抵押的。 三、用房产证可不可以抵押 房产证复印件不能抵押,必须是原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六)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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