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
释义 | 车辆过户去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办理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到车辆管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2、将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3、到选号区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 4、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5、办完了机动车的过户以后,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保险过户只需双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车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审验有效期内,消除违法违章记录; 2、机动车登记证书、单位车辆需要组织代码证及公章、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变更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6、原车主及现车主到车辆交易市场开交易发票、同意买卖交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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