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证过户前需了解的问题
释义
    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申请过户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并缴纳税费后,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未办理下来能否过户
    房产证未办下理,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出现买卖、赠与、继承房屋等情形时,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证怎么办理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查文件、核实成交价格、缴纳税费等。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需遵循相关法规,确保权益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2: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