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年 |
释义 | (一)无电梯普通住房。一级最高不超过1.48元/月·平方米,二级最高不超过1.00元/月·平方米,三级最高不超过0.60元/月·平方米,下浮不限。 (二)电梯普通住房。一级最高不超过1.98元/月.平方米,二级最高不超过1.50元/月.平方米,三级最高不超过0.98元/月.平方米,下浮不限。 (三)超值公共服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超出市住建局公布的物业服务等级范围的公共性服务项目,服务方案经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招标收费标准可在等级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未达到超值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招标。 (四)保障性住房。新建保障性住房(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收费一费制,按照新建项目普通住房三级政府指导价执行。普通住房项目内配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执行普通住房物业公共收费标准,超过三级政府指导价部分,由各区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补贴政策并落实。 (五)拆迁安置住房。鉴于拆迁安置小区配套建设和物业管理现状,新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公共收费一费制,按照新建项目普通住房二级、三级政府指导价执行。 (六)收费减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户减半收费。空置住房减免30%。非空置住房电梯起始层(电梯起始点设在地下层的除外)依法不承担的电梯运行电费,能从一费制中按实扣除的,按实扣除,无法按实扣除的,按照市场平均费用0.10元/月.平方米扣除。非空置住房电梯起始层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按照0.18元/月.平方米减免。其他非空置电梯住房的电梯费用是否减免、减免方式和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 三、降低业主自购车位(库)前期物业服务费8 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自购汽车车位(库)物业服务费,由原20-40元/月.车位下调为最高不超过20元/月.车位。业主空置车位是否减免收费,由双方自主约定。水电装表入户的业主自购车库,无登记面积的,不收物业服务费。 四、调整前期物业住房汽车停放收费 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收取汽车停放服务费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业主公共车位包月汽车停放费。室外最高仍不超过50元/月.车位(库),室内最高不超过20元/月.车位(库)。 (二)临时车位汽车停放费。免费停放时限仍为3小时。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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