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
释义 |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3、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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