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是指己方预收对方的账款,而实际的货物还没有发出!做会计分录为:销售未实现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预收账款销售实现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单独设“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6868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 定金 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