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拆线没拆干净怎么办 |
释义 | 拆线没拆干净,医院有明显过错,造成患者严重人身损害的,医院有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正常如何分配 医疗事故中的赔偿款应当属于受害人本人,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有受害者的家属自行协商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术后感染属于医疗事故吗 手术后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导致手术后感染的,是医疗事故; 2、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导致手术后感染的,就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后医生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后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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