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护理费属于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更多体现为对受害人定残后的损害救济;护理期限则是根据受害人实际状况对受害人需护理期间的法律推定,是法官基于法律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做出的综合判断,价值取向在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受害人亦需承担护理费可能不足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