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A区)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红河路65号)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星港路88号) 金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东门大街67号2楼) 各街道(镇)人社所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表》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有效证件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仅限不满十六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