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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暑假工有没有高温补贴
释义
    依据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是不受劳动法调整的。如果发生争议,应当按照签订的协议进行协商处理,或通过其他司法途径处理。
    一、退休人员再就业被辞退有补偿吗
    退休人员再就业,属于劳务关系,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以提供劳动为内容的服务型合同。
    劳务关系主体发生争议所产生的纠纷受相关民事法律调整并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故双方之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时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要仲裁前置。
    二、不是劳动关系须辞工吗
    不是劳动关系并不是必须辞工,这需要看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的结果如何,单位有可能继续留用,也可能签合同成为劳动关系。
    有两类特殊的人员,他们虽然合法的就业了,但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却不是劳动关系。这里主要是指这两种人:在校学生、退休职工。
    (一)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尽管对这一规定仍有争议,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仍认为,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按一般民事关系处理。本着合同自由的原则,劳动报酬等不受劳动法最低工资等约束,也无需为其购买社保。从企业的角度讲,雇佣学生可合法的降低用工成本,也无可厚非。
    现实生活中,使用学生实习在某种程序上已经成为一种用工模式。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等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这使得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堪重负,使用更多的学生实习成为降低成本的方案之一。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专门运作此事,作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接。
    有时候实习的学生在工作期间让单位十分满意,因此可能会留用,这时就不必辞工了,直接签署合同即可。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通常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一般认为,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其退休后被返聘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修正,把后者所规定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修改为达到退休年龄即为终止,即不论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为终止。终止之后,如劳动者继续在单位上班,那么所形成的关系自然也就不是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聘用上述两种人时,无论签订的是聘用协议还是劳动合同,都只能按民事聘用关系处理,而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两种特殊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是身份而非契约。所以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聘请这两类人员时注意核查其身份、年龄等信息。
    按照民事关系双方可以协商结果,并不一定需要辞工。
    其实不是劳动关系并不一定会辞工,因为这种关系会按照一般的民事关系来进行处理,民事关系在处理时会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单位有可能因为其工作能力等将其留任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所以就算不是劳动关系辞工也不是必须的。
    三、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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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