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需要从单位拿回什么 |
释义 | 辞职要拿回以下资料: 1、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 2、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确认社会保险交接完成的资料; 3、离职证明。同时,在劳动手册上盖好解除劳动关系章; 4、户口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中的,需要确认户口最晚什么时候需要迁出,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原单位提供哪些材料或盖章,提前办好; 5、有竞业禁止约定的还需要保留签订的竞业禁止合同。 一、从单位辞职后要带走哪些材料: 1、带走属于自己的行李物品以及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结清所有的工资,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离职手续的流程: 1、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2、安排工作交接。 3、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三、离职具体事项有: 1、离职管理 ; 2、离职程序; 3、转出人事关系 ; 4、关于社会保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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