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立遗嘱给无血缘关系的人 |
释义 | 立遗嘱给无血缘关系的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自愿原则,依法采取自书、打印、录音等法定形式订立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员继承,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即可依法在继承开始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