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证办理前置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等。 二、预售商品房要符合的要求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房产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能通过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开发商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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