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信用罚”企业无法承受之痛企业没有按时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工商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政府限制或者禁入。 2、“连带罚”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示及时信息的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办理出国签证培训等业务时会受那些限? 年报不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满三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政府限制或者禁入。“连带罚”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示及时信息的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办理出国签证、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总结“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