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服务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释义
    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一、已诉讼保全的房屋出租可否合法有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已被法院诉讼保全的房屋,出租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为不能正常居住,至少不能居住到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
    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20: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