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给对方的生活帮助数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是: (1)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2)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可给予长期的经济帮助。 (3)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应由其配偶抚养,帮助一方可终止给付。 (4)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对于要求继续给予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5)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 一、重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重婚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在分配财产时要求略有倾斜的照顾。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一、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的物品如下: 1、男方的私有物品; 2、离婚前男方由于工伤或其他的意外事件得到的赔偿款; 3、通过遗嘱或者赠予得来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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