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于简易计税的服务 |
释义 |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3.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那么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怎么计算呢?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适用于简易计税的服务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