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有错误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使用证有错误可持土地权利证书、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土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对土地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进行更正。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正式文件;(单位)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单位); 4、抵押人、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括个人); 5、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资产清单;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续期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须提供继续设定抵押的合同; 1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已办理房产抵押的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1)属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土地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2)属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 (3)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价值、已抵押情况等说明以及第一抵押权利人同意重复抵押的证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不动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1、首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2、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事项发生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所需登记。 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不同,变更登记中不涉及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而是其他的登记内容变化,如权利人的姓名、名称、不动产面积、坐落、抵押担保的范围、债权数额等等。 3、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2)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3)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异议登记不能阻却物权变动,预告登记可以阻却物权变动 4、预告登记 (1)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如所有权、抵押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错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该如何补办? 这里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1、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如果这次你错过了但是时间又比较久了,最糟糕的办法,就是你可以再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因为本次确权为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完了,当然可以零星登记。但是,难度非常之大。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 如果刚刚错过时间不久,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没问题。 3、确权登记错误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具体应该咨询当地农业局。 农村宅基地丈量后面积增加应如何确权? 如有疑问待调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村委会提出,届时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会到你家处理。(具体公示时间请注意收听村委会广播并注意查看村委会公开栏的公示公告) 如果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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