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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明确房屋产权
释义
    一般以房产证的记载明确房屋产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一、房子的名字是谁的?
    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先不办产证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可以先不办理房产证,不办理房产证的,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
    三、没有房产登记可以确认所有权吗
    没有房产登记不能确认所有权,我国采取的是房屋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未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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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