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
释义 |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此外,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应在用工之日起建立,并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否则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结语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此外,还应关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信息,不得扣押证件或收取财物。劳动关系的建立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的,劳动报酬应按照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需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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