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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寻求哪个部门帮助?
释义
    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政府部门将进行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投诉材料
    1.《员工来访登记表》;员工亲自来投诉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通过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投诉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公司不缴社保怎么办
    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应被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受到相应处理。职工可以通过填写《员工来访登记表》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劳动部门投诉,政府部门将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单位补缴员工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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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