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1、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两套房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2、公积金缴存年限,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已婚的借款申请人,以夫妻双方年限较长一方计算。 3、城六区户籍家庭,城六区外购首套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20万元。二套房额度下调为60万元。 4、首付比例:经济适用住房的不低于20%。首套房,政策性住房不低于30%,普通住房不低于35%,非普通住房不低于40%。第二套房的,普通住房的不低于60%,非普通住房不低于80%。 5、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已婚的借款申请人,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6、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标准,月均还款额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苏州市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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