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有可能存在哪些中介陷阱 |
释义 | 1、隐瞒真相房产交易的手续、流程、要求,以及税收政策等变更得比较快,甚至在不同区的交易中心都有细微的差别,中介基本上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取这些信息,为了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以便收取佣金,中介往往利用自己的这些优势对客户进行诱导、欺骗、隐瞒。2、虚假承诺有的购房者想要买便宜的房子,中介就向其出售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并假意承诺等到产权办下来就可以过户,结果等到购房者支付了房款,产权却久久办理不下来,想要找中介讨说法,也找不见人了。3、霸王条款居间合同中频繁出现“若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按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义务,则违约言赔偿中介方总房价的2%的违约金”等类似的条款,其实这都是霸王条款,因为买卖双方有时没有履行义务并不是出于自身的原因,还可能是由于中介的不规范操作导致的。4、获取不当利益在房产交易中,客户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是通过中介介绍的担保公司为下家的付款能力提供担保等,中介都能从银行或担保公司处取得回扣。所以,“零中介”、“中介费打折”的方式表面上看是中介的“让利”,但事实并非如此,由于中介不从买卖双方处获得利润,此时中介只是银行、保险公司的销售员,这会大大增加房产交易的风险,对买卖双方来说,肯定是弊大于利的。5、挪用客户资金有时客户的房款划入的是中介公司账户,而银行对中介公司使用资金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中介公司账户内大笔流动的资金是否会被挪用,这完全取决于中介公司的道德自律。如果合同约定下家将房款划给中介,再由中介付给上家,那么中介收款后出具的是中介公司的收据,一旦中介挪用资金,下家仍然要向上家承担违约责任,使得下家白白蒙受损失。 二手房交易小心中介陷阱 合同陷阱:高额的“违约金”不良中介,往往会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约期限,如果买卖双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签约,那么就必须承担“违约金”,但是在格式合同中相应的条款中又故意规避了中介公司自己应尽的义务,比如对房屋是否已有产权证、是否还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条件、所在小区中必须告知的与居住相关的情况等。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往往因发生诸多分歧而不能按期签约,此时不良中介就会索取违约金,要求买方承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令买方叫苦不迭。花式定金陷阱:“意向金”、“诚意金”正规的中介公司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将意向(诚意、订)金与定金区分开来,明确意向(诚意、订)金的处理方式(这点买方一定要看清),明确何种情况下可退,何种情况下转为定金不可退。不良的中介公司有意模糊意向(诚意、订)金的处理方式,模糊与定金的概念。一旦交易不成,也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买方的意向金。更有甚者,直接给买方开据“定金收据”。“看房确认书”陷阱:房子看一眼就要两万客户看房,若中介坚持要签消费者签下“看房确认书”,有可能被中介用作诉讼证据。案例:张女士陪老母买房,相中了某小区,条件是光线好,噪音小的房。当天在某中介看两套房均不满意。中介说朋友处有套符合条件的房要卖,80余平,要64万,张女士觉得价格太高,未果。几天之后,中介给其老母打电话,声称可以少一点,让交钱订下,否则就没有了。老人说还没有看房呀,中介说交了钱对方才给钥匙,才能看房。于是老人交了2万元所谓定金,写下了定金收条。次日老人和张女士看房后大失所望。开始中介说房主把钱拿走了要商量,之后以“看房确认书”且有老人的签名为由拒绝退还的定金。如何选择一家正规靠谱的中介公司呢?1、在实际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消费者首先可以通过网络、相关监管部门和亲戚同事朋友处做好中介公司的资信调查,包括中介公司是否拥有合法经营资格,有没有过经营欺诈行为,所得到的社会评价等。2、一般而言,选择口碑好、品牌较大的中介连锁往往较容易获得更为专业、放心的中介服务。通常,大型的品牌中介具备一定的规模,渠道较广、客户信息和房源信息也会较为丰富。由于中介的服务往往具有区域性,消费者一般可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将所要租赁、买卖的房屋周围考察一番,通过比较中介公司的店数规模、门店外观、办公环境等,就能大致判断这些中介公司的实力和正规程度。3、同时,与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也可以进一步了解中介公司的专业度。服务人员的穿着是否得体、谈吐中对市场的认知度、指导买卖时对交易流程的熟悉度,这些都可以从侧面看出一个中介公司的专业程度。在委托洽谈的时候,消费者还可留意中介公司的立场和操作原则,对于一些专业度不足、立场不坚定或提出明显不合常规的要求的中介公司,最需要多加注意并心生警惕。4、另一方面,消费者还可以向进行过二手房买卖的亲友打探经验,听听身边人的切身体会;也可以搜索媒体、互联网,查看是否有自己所选中介的负面报道以事件的解决方式,以此来判断中介公司是否值得信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房源信息在网上的流通性较大,消费者可能会遇到多家中介主动前来“骚扰”的情况,消费者也可借此多方比较,最后认准最合适的即可。 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中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陷阱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陷阱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陷阱四: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一、虚假宣传促成交易、赚取佣金是中介虚假宣传的原动力。例如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房屋说成符合免税条件,对不具有购房者个人的购房人,承诺解决购房资格等。二、隐瞒房屋重大事实房屋的重大事实会直接影响购房者决定,比如凶宅、房屋主体结构有问题。中介隐瞒重大事实会导致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签合同。三、故意欺诈中介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出现类似“一房二卖”的欺诈行为。四、审核不到位中介居间服务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审核房源,但部分中介在房源审核方面并未尽职尽责。如部分业主在挂牌时提供虚假材料,中介未核实就挂牌交易。这种不严格的审核流程,致使交易纠纷增加,甚至为合同诈骗提供了通道。五、不履行告知义务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有义务向交易双方告知合同重要条款。但现在的合同以制式合同为主,很多有关中介减责或免除责任的条款未显著提示。六、以口头承诺代替书面中介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允诺购房者的各种要求,比如保证过户、帮助报哪里购房资格、提供贷款服务等。但在签合同时,却以制式合同无法更改为由拒绝将所有承诺写入合同。发生纠纷时却予以否认,而购房者也没有足够理由证明中介曾经做过承诺。 如何绕开二手房中介陷阱 (一)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二)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三)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四)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五)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 如何避免二手房中介陷阱 避免中介陷阱,首先要选择正规合法经营的房屋中介,其次,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也应该就相关购房或者售房的合同内容及责任约定明确,再次购买二手房就需注意房屋里面的家具家电是否为打包售卖,都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包括其余的违约责任的处理方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三)业务流程;(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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