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户口掉了如何办理?
释义
    1、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或者能证明你身份的材料,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前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办户口本,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只收取工本费;
    3、补办户口本理论上随到随办,几分钟就能办理并拿到新的户口本。不需要拍照片等繁琐的工作,不需要额外等待的时间。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章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