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注册商标流程如下:1、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标存在,确认商标注册的类别,注册的商标所在的行业和服务;2、携带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3、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4.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商标审查、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公告无异议,领取商标证。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第二款和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六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九条 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