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么做是不可以的。办理年度汇算和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如果不按规定补缴税费,则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会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在年度汇算申报完成之后,如果是需要补税的情况,通常要在6月30日前完成。现在所有的记录都是可以在网络上查到的,所以并不是说故意不补税,或者忘记补税之后就可以逃脱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依法进行年度汇算填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需要补税,请在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