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的领取仅限于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职工,如是属于本市户口的职工缴纳了公积金,只能通过购买物业或装修途径动用公积金。外来职工在离开该市需 提取公积金 帐户款项的时候,先请单位出具一份 离职证明书 并加盖公章。然后,由公司负责缴纳公积金的负责人员帮忙处理封存公积金帐户。等帐户封存完毕后,拿着离职证明书及封存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上交资料销户,销户完毕后,拿资料到公积金帐户的银行把帐户上的金额转到其它帐户上,就可以到其帐户上把公积金拿出来使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