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约定书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婚内财产约定书包括的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 一、哪种情况可以推翻遗嘱 可以推翻遗嘱的情况如下: 1、遗嘱未签字; 2、订立遗嘱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是遗嘱人受欺诈或者受胁迫所立的; 4、遗嘱是伪造的; 5、遗嘱被篡改的。 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二、离婚协议书咋写 离婚协议书可以这样写:1、在开头写明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2、明确写明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写明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和支付的方式及期限。4﹑写明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5﹑写明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6、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施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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