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 |
释义 | 一、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1、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包括: (1)可以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发表权; (2)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署名权; (3)有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修改权; (4)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权; (5)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发行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有: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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