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书面合同有很多形式,比如合同书、信件等。还可以使用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商议使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商议使用口头形式。 法律分析 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合同可以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合同的形式,可以选择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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