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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包括
释义
    一、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
    (1)使用原则。
    (2)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2、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得,即商标权的取得不是最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传来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有偿或无偿地取得商标权;第二种方式是根据继承程程序,由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二、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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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4: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