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有以下法律特征: 1、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这与消灭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前提相一致。同时,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权利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法院不再保护其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消灭,而不是程序上的请求权消灭。因实体上的请求权,是权利人取得胜诉的根据,所以又称为胜诉权。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当事人既不能协议排除对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以协议变更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诉讼时效规范为普遍性规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设立诉讼时效期间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民事主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应该尽快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处理。不过,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也有少部分民事纠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还有些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这要根据民事纠纷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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