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利润可以作为注册资本吗 |
| 释义 | 可以。公司的利润可以有下列用途: 1,补充亏损(5年以内的)。 2,纳税。 3,补充亏损(5年以前的)。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分配股东。 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司的发展利润如何收取 1、当年如有亏损,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如有剩余或本身盈利,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如仍有盈余,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如仍有盈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认定企业注册资金抽逃的情形有什么 下列情形认定为抽逃资金: 1、利用股东地位,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 3、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5、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6、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7、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 三、公司法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利润如何分配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一)已被设立质权;(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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