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金额在5~600元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金额2000元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拨打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金额超过2000元,并且协商无效的话,可以报警。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