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进入董事会的方式为:召开股东会,由股东表决通过某股东成为董事会成员的决议。表决的程序需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