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次不要寄太多,寄太多容易被退回来。如果要寄书的话,有两个途径。 一、直接通过会见室接见的时候送进去。自考书籍可以带进去的。 二、如果不方便亲自过去的话,可以将书寄给所在的分监区(中队)管教民警,再给民警带进去,这也是允许的。 个别区县看守所监内有图书室,专供在押人员借阅,没有必要购买书籍邮寄。除非是国家特殊人才、需要特殊书籍。看守所通常不接收书籍,即使通过邮局邮寄也不会下发至对象。另,看守所留所服刑的人员通常余刑已在6个月以内(6个月以上押解监狱执行) 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但给犯人送的书是需经看守人员检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