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道超车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一、内道超车是谁的责任 1、内道超车由后车负全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 (二)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 (三)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 (四)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 (五)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 (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 此外,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强行超车责任怎么认定 在驾驶机动车行驶的时候难免会有超车的时候,在超车的时候需要注意安全,谨慎超车。 汽车强行超车之责任认定,主要看四方面条件: (一)两部车是否已拥有合法的上路证件; (二)两部车是否皆行驶在规定的车道内; (三)驾驶人是否确实有资格驾驶(年龄)该车; (四)道路原因、车辆原因、出现问题之原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