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和乙方共同拟定了一份合同,那么这份合同是什么意思呢? |
释义 | 格式合同提供方与拟稿人的角色不同,格式合同提供方不允许对方修改合同条款,而拟稿人需要与对方洽商后定稿。文章主旨是指出在某些行业中,如电信业、航空业、铁路运输业、苹果的维修合同等,格式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权利不平等,对弱势主体不公平,因此这些霸王格式合同是不合理的。 法律分析 提供格式合同样式的人即可把自己设为甲方、也可设为乙方,这就看他在设计格式合同时给自己的定位了。任何合同中甲方、乙方的权利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实际很多是不平等的,如电信业、航空业、铁路运输业、苹-果的维修合同等,说白了就是指那些垄断行业、强势主体对弱势主体的合同都是不合理的霸王格式合同。 拟稿人是指拟定合同草案方,其拟好后将草案与对方洽商后再定稿;而格式合同中的合同提供方是不允许对方修改合同条款的,所以拟稿人一词不适用,应定义为格式合同提供方。 拓展延伸 解读甲方和乙方共同拟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共同拟定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该合同在法律上具备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程度。根据法律规定,当甲方和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意味着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合同条款可以完全自由修改或撤销。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对合同的效力进行限制或调整。因此,甲方和乙方在共同拟定合同时应谨慎考虑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以确保合同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 结语 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具备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程度。当甲方和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时,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合同条款可以随意修改或撤销。在共同拟定合同时,甲方和乙方应谨慎考虑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以确保合同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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