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是在实现净利润之后才做的分配,在税前利润总额中无法计算股息,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如下: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计税工资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按现行税收规定,纳税人的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 综上所述,向投资者支付股利是在实现净利润之后才做的分配,而净利润加上所得税费用才是利润总额,需要在税前扣除说明是在利润总额之前扣除而分配利润属于在利润总额之后,就不得扣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