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4、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6、《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7、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