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特征及其职权概述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的执行机关,负责指挥与管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还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解聘高管等。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构成与权力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权力分配是公司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通常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非执行董事提供监督和建议。董事会的权力分配涉及决策制定、战略规划、财务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董事会通过会议决策,制定公司政策和战略方向,并监督执行。权力分配应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高效运作。合理的董事会构成与权力分配能够促进公司的发展与稳定,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指挥和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的构成与权力分配对于公司治理至关重要,应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股东利益,确保独立性和高效运作。合理的董事会构成与权力分配有助于促进公司发展与稳定,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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