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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乌鲁木齐办理暂住证
释义
    法律分析:暂住证办理流程
    1、暂住在暂住地的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5、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三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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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