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团级职务的,五十岁;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五岁;担任连级职务的,四十岁;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五岁。服第一类军官预备役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不得超过五岁。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担任团级职务的,五十岁; 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担任连级职务的,四十岁; 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服第一类军官预备役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不得超过五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五岁;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